霍尔果斯经济开发区兵团分区 3万吨肉类城乡冷链物流建设项目(冷库设备) 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霍尔果斯经济开发区兵团分区 3万吨肉类城乡冷链物流建设项目( JSJY1110002024192001001 ) 已经由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霍尔果斯经济开发区兵团分区经济发展局 以 兵霍管经发发 [2022]41号 批准建设 。招标人为 新疆兵团水利水电工程集团有限公司 ,工程所需资金来源为 通过争取债券资金、上级资金和自筹解决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 霍尔果斯经济开发区兵团分区 3万吨肉类城乡冷链物流建设项目 进行公开招标。本项目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霍尔果斯经济开发区兵团分区经济发展局 批复 投资额为 13000 .00 万元;本次招标额为 730 .00 万元。本工程拟采用资格后审方法选择合格的投标报名人参加投标。
二、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招标项目所在实施地区: 霍尔果斯经济开发区兵团分区
2.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 霍尔果斯经济开发区兵团分区
3.工程规模: 购置 安装 一批冷库制冷设备,具体参数详见招标文件。
4招标范围: 霍尔果斯经济开发区兵团分区 3万吨肉类城乡冷链物流建设项目(冷库设备) 采购、安装及调试工作 ;
5 .本次公告共划分为1个标段
标段编号 | 标段名称 | 招标范围 | 工期 (天) |
JSJY1110002024192001001 | 霍尔果斯经济开发区兵团分区 3万吨肉类城乡冷链物流建设项目(冷库设备) | 霍尔果斯经济开发区兵团分区 3万吨肉类城乡冷链物流建设项目(冷库设备)采购、安装、调试 及验收 工作; | 60 |
三、 投标人资格要求
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为在中国境内注册的制造商或经销商,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供货能力,具有良好的技术及现场服务能力;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
3、 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 设备 ,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 ,投 标人必须对核心产品提供唯一授权,未提供唯一授权做废标处理。 (核心 设备 :低温并联制冷机组 , 需明确使用的压缩机品牌及型号 );
4、设备业绩要求:提供近三年(2021年01月01日-投标截止时间)类似项目销售业绩( 低温并联制冷机组 )至少完成 1项(业绩证明材料须提供合同或合作协议复印件,以签订合同日期为准,授权经销商可提供所代理制造商的业绩);
5、投标人是响应招标、参加投标竞争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具备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以上及《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承压类特种设备安装、修理、改造)(工业管道安装(GC2))及以上资质的施工企业,且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接本项目的能力;
6、拟派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具有机电工程专业贰级(含)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不得担任其他在建工程的项目经理;
7 、投标人提供在 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国家企业信用信息系统(www.gsxt.gov.cn/index.html)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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