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单位 | 重庆长安智能工业技术服务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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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理机构 |
标的物 | 一体化冷水机组维修维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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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体化冷水机组维修维保(四次)公开询比采购公告
重庆长安智能工业技术服务有限公司对 一体化冷水机组维修维保(四次) (采购项目名称)进行采购。邀请有愿意参加的单位,按照本采购文件的要求递交响应文件。
1.1 采购项目名称:一体化冷水机组维修维保(四次)
1.2 采购人:重庆长安智能工业技术服务有限公司
1.3 采购方式:询比采购
1.4采购范围:对一体化冷水机组进行2025年度维修维保,详见采购技术要求,如技术文件中无特殊说明,本公司均采用交钥匙工程方式。
1.5工期:1年
1.6工作地点:重庆长安望江工业(集团)有限公司。
2.技术性能指标
详见第二章供货要求,即《一体化冷水机组维修维保(四次)采购技术要求》。
3.供应商资格要求
3.1资质要求:供应商须具备法人资格,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
3.2 业绩要求:投标方至投标截止日5年期间内,至少有3个类似项目业绩(类似项目是指:制冷量为70*10 4 Kcal/h及以上规格的中央空调制冷设备系统维修保养或大修项目共计合同3个)。提供合同复印件,中标后合同原件备查,以及用户的联系方式。
3.3本项目不接受三无供应商投标(三无供应商是指:无实缴注册资本、无参保人员、无生产经营场所的供应商)。供应商须提供不属于三无供应商的证明材料:
(1)提供有实缴注册资本的证明材料(若供应商属事业单位的不作要求),如:天眼查或企查查APP显示实缴资本的页面截图;或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具有验资资格的机构出具的验资报告等;或其他第三方机构提供的可以证明供应商有实缴注册资本的证明材料。
(2)提供为员工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材料:供应商为员工缴纳社会保险汇总表(提供2024年10月至2025年1月的社会保险汇总表)。
(3)提供有生产经营场所的证明材料,如:不动产权证书复印件,或生产经营场所的租赁合同复印件。
上述材料需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
3.4人员要求:
委托代理人必须为供应商本单位人员。提供供应商本单位为该委托代理人缴纳养老保险的证明材料(2024年10月至2025年1月),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
说明:(1)投标人提交的上述资格审查资料均为扫描件(原件或复印件的扫描件均可),扫描件须清晰可辨;(2)投标人在《投标函》中承诺其提供的上述相关证明材料真实有效,不存在弄虚作假情形。
4.采购文件的获取
4.1 获取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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