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采购项目( 全厂非生产用电器设备维护维保项目 )采购人为 福建省石狮热电有限责任公司 ,采购项目编号为 CL-8501-202506000180 ,采购项目资金已经落实。该项目已具备采购执行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采购。
2. 项目概况与采购内容2.1项目概况
石狮热电全厂非生产用电器设备维护维保项目,具体维护设备范围及数量、维保内容及材料范围、服务要求详见《福建省石狮热电有限责任公司全厂非生产用电器设备年度维护维保服务技术规范书》。 本项目采用询比采购方式,在阳光采购平台公开征集供应商,评审办法为资格后审,最低价法。服务期限暂定三年,计划采用1+1+1模式,自合同签订之日起。第一年合同期限届满后,采购人对中选人进行履约评价,若中选人履约评价达到良好及以上,则履行第二年合同。第二年合同期满后,采购人再次对中选人进行履约评价。若中选人履约评价达到良好及以上,继续履行第三年合同。合同履行期间,若中选人履约评价未达到良好及以上,采购人有权单方终止合同,且不承担违约责任。分项报价的预计数量为一年的数量。
2.2 采购内容
全厂非生产用电器设备维护维保项目(CL-8501-202506000180):
序号 | 标的名称 | 数量 | 计量单位 | 备注 |
---|---|---|---|---|
1 | 安装维修服务费 | 1.00 | 人天 | 详见技术规范书 |
3.1 本次采购要求采购响应人须具备 制冷设备或电器维保相关资质 资质, 2022年1月起至今具有类似服务(提供合同复印件) 业绩,并具有与本采购项目相应的供货能力。
3.2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3.3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响应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项目响应。
3.3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响应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项目响应。
3.4 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商业信誉、财务和经营状况,响应人未被有关部门责令停业、企业财产被查封、冻结或者处于破产状态,不存在影响响应人正常履约的诉讼、仲裁等争议纠纷。响应人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3.5 响应人不存在因违规投标而被有关行政监督部门取消其参加项目投标资格且在有效期内的。响应人参加本项目招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和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无严重失信行为信息记录。
3.6 具有独立履行本合同的权利能力和完善的售后服务保证。
3.7 响应人业绩要求:2022年1月起至今具有类似服务业绩并提供合同复印件。
3.8 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
文章推荐:
中铁十一局集团有限公司东营冷链物流产业园项目制冷设备及安装服务采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