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编号 | CQ2025111000002 |
项目名称 | 韶关市市级冻猪肉储备服务项目合作方遴选 |
招商方 | 韶关市粮食和物资储备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招商方) |
项目所在地区 | 中国广东省韶关市 |
交易机构联系方式 | 联系人:罗小姐 联系电话: 0751-8815168 联系人:肖小姐 联系电话: 18318465706 |
招商方承诺 | 1.招商行为已履行了必要的审批流程,已获得相应批准,并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招商方对所提供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准确性和合法有效性负责,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招商方自愿遵守法律法规政策规定和贵所的相关规则,并按照公告等有关约定履行相应的义务。 3.招商方已认真考虑招商行为可能导致的企业经营、行业、市场、政策以及其他不可预计的各项风险因素,愿意承担可能存在的一切交易风险。 4.招商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或有其他违法、违规行为,给交易相关方造成一切损失,招商方愿意承担法律责任。 |
一、项目基本情况
招商项目 | 项目名称 | 韶关市市级冻猪肉储备服务项目合作方遴选 |
简要概述 | 招商方就韶关市市级冻猪肉储备服务项目(以下简称招商项目)引入1名合作主体。 | |
招商价格 | 合作方分配比例,合作方税后不高于投标项目总包费用比例:80%(以最终交易结果为准) | |
项目内容 | 一、合作模式 1.招商方和合作方于韶关市发展和改革局在广东省政府采购网发布韶关市市级冻猪肉储备服务项目招标公告后,通过签订联合体协议组建成联合体,共同参与韶关市市级冻猪肉储备服务项目投标(以下简称投标项目)。 2.韶关市市级冻猪肉储备服务项目中标后,根据双方签署的联合体协议开展具体工作。 3.合作方在合作期内的所有经营、管理活动必须符合国家法律法规。 二、核心商务条件 1.投标项目的服务费由招商方统一向投标项目的招标方收取,合作方分配比例税后不高于投标项目总包费用的80%(以最终交易结果为准),具体分配和支付方式以双方签署的联合体协议为准。 2.合作期限:至投标项目完结。 三、其他合作条件 1.由招商方负责统筹开展韶关市市级冻猪肉储备服务项目的实施工作。并由招商方负责指导、监督和检查合作方储备猪肉情况。项目资金由招商方统筹协调。 2.由合作方为项目负责承储猪肉经营运作和所需资金筹集,负责对储备冻猪肉及时进行轮换等。 3.合作方需承担投标项目的实施成本,招商方不承担任何费用。若未成功中标韶关市市级冻猪肉储备服务项目,合作方承担参加本次招商以及投标项目的所有成本及相关费用,合作关系自动解除。 4.如因合作方原因收到投诉或导致韶关市发展和改革局收回韶关市市级冻猪肉储备服务项目等情况,损害招商方权益的,合作方应承担由此产生的相应责任和赔偿。 5.合作方应在作业过程中做好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如作业过程中对第三者造成财产损害、人员伤亡等,合作方须承担全部责任和赔偿。 |
二、特别事项说明及风险提示与合作方资格条件
特别事项说明及风险提示 | 1.意向合作方通过资格确认并且缴纳招商保证金后,即视为已详细阅读并完全认可本项目所涉备查文件之披露内容并已完成对本项目的全部尽职调查,且根据该等内容以其独立判断决定自愿全部接受招商公告之内容,放弃对招商方及深圳联交所所有权利主张。 2.意向合作方应对本招商项目交易条件、合作风险、投资事项及有关交易的问题进行综合、全面的尽职调查在对招商项目的历史情况、现状和潜在风险有充分了解的情况下,参加招商合作的交易活动。如意向合作方成为本次招商项目的合作方,应按交易文件及有关规定等与招商方签订协议。本次交易存在投资风险,意向合作方应充分了解清楚。因招商项目可能存在的瑕疵以及因本次交易产生的一切风险,由意向合作方承担。意向合作方被确认为合作方后不得以不了解本次招商项目的全部现状为由拒绝签署协议或拒绝支付投资款项或放弃参与合作,否则视为违约。 3.若非招商方原因,意向合作方或合作方出现以下任何一种情况时,交纳的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1)意向合作方在参与本次交易过程中所作出的任何保证和承诺(包括但不限于其在深圳联交所报名阶段、遴选阶段、合作协议及其他书面承诺中作出的保证和承诺)存在隐瞒、虚假、误导性陈述、重大遗漏、违反或未兑现其保证和承诺的; (2)与其他意向合作方进行串通报价影响公平公正的; (3)提供虚假主体材料和证明文件等材料的; (4)交纳招商保证金后单方撤回报名申请或不参加深圳联合产权交易所组织交易活动的; (5)在网络竞价中,各意向合作方均不报价的; (6)意向合作方被确认为最终合作方后,拒绝签署或未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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