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九方宏信交通装备有限公司
关于以竞争方式选聘审计机构的公告
北京九方宏信交通装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九方宏信公司)以该公司无法清偿到期债务,并且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为由,向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简称北京一中院或法院)申请进行破产清算。北京一中院于2024年8月26日作出(2024)京01破申999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受理九方宏信公司的破产清算申请,并于2024年9月13日作出(2024)京01破435号决定书,指定北京市君泽君律师事务所担任九方宏信公司管理人(简称管理人)。
一、公司基本情况
北京九方宏信交通装备有限公司成立于2013-04-24,法定代表人为罗宏波,注册资本为10000万元,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91110108067300139B,企业注册地址位于北京市海淀区上园村3号知行大厦7层736室,所属行业为批发业,经营范围包含:销售机械设备、电子产品、计算机、软件及辅助设备、通讯设备、消防器材、建筑材料、五金、交电、涂料;维修仪器仪表;制造铁路机车车辆配件;安全、消防用金属制品制造;机械零部件加工;修理非家用空调、制冷设备;技术服务、技术咨询;软件开发;出租办公用房;货物进出口;铁路运输设备维修(不含家用电器维修);专用设备维修(不含家用电器维修);通用设备维修(不含家用电器维修)。(市场主体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二、审计机构的基本要求
1、具有相关审计机构资质;
2、与九方宏信公司不存在利害关系;
3、审计机构及派出的项目成员近三年无任何不良执业记录及行业处罚;
4、审计机构具有破产审计相关业绩的优先;
5、有办理过破产企业与关联方往来账务审计经验的优先。
三、审计机构工作内容
1、九方宏信公司截至破产清算受理日的资产、负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会计师法》《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及相关准则规定独立、公正进行
文章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