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空调及电制冷空调设备维保项目
采购公告
我部就以下项目进行国内询价采购,采购资金已全部落实,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询价。
一、项目名称:中央空调及电制冷空调设备维保
二、项目编号:2024-JYBFNX-F4006
三、项目概况:
序号 | 服务名称 | 服务要求 | 服务地点 | 交付时间/服务期限 | 备注 |
1 | 中央空调及电制冷空调设备维保 | 1.遴选三年期中央空调及电制冷空调设备维保单位 2.维保对象: ①大金中央空调:启用时间2011年,其中外机(功率748P)54台,内机(侧出风、四出风)314部,散热系统3套; ②海信中央空调:启用时间2022年7月,外机53台,内机477台; | 江苏省南京市栖霞区 | 3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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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中央空调及电制冷空调设备维保 | ③格力中央空调:启用时间:2021年12月,外机12台,内机109台; ④分体式空调(1-5P):397部。 3.服务内容: ①投标供应商应在维保期内提供维修所需的原厂设备配件; ②中央空调日常保养、外机清洗、故障维修及配件更换的全包服务; ③分体空调日常保养、故障维修及配件更换(配件按拿货价格另行结算); ④乙方每年度需提供所有维保设备4次以上主动巡检、清洗保养服务。(夏冬高峰季节,根据甲方需求视情增加3至5次服务频次) | 江苏省南京市栖霞区 | 3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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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报价供应商应当对所投包内所有服务内容进行唯一报价,否则视为无效报价。 |
1.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询价: 否 ;
※2.项目预算:40万/年;
※3.最高限价:40万/年;
※4.本项目确定 1 家供应商成交,成交价格确定方式按照最低价 执行。
四、报价供应商资格条件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军队单位;成立3年以上的非外资独资企业或控股企业。
(三)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直接控股或经营地址或注册登记地址为同一地址的不同生产型企业,股东和管理人员(法定代表人、董事或监事)之间存在近亲属或相互占股等关联关系的不同非国有销售型企业,也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近亲属指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近姻亲关系。
(四)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在军队采购网(www.plap.mil.cn)军队采购暂停名单处罚范围内或军队采购失信名单禁入处罚期和处罚范围内,以及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或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处罚期内)。
※(五)本项目特定资格: 无 。
※(六)报价企业应当具备服务履约的能力,在履约环节不得转包和违法分包,一经发现存在转包和违法分包行为,转包和违法分包的相关企业均将受到相关处罚。
五、询价文件申领时间、地点、方式
(一)申领时间:2024年3月21日至3月27日,每日上午8:00至11:00,下午14:30至17:00。
(二)申领地点:南京市栖霞区。
(三)申领询价文件时需提供以下材料:
1.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军队单位不需要提供);
2.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原件;
3.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授权代表身份证和授权代表在报价前4个月内(不含报价当月)连续3个月由报价供应商缴纳社保证明材料的复印件;
4.非外资独资企业或控股企业的书面声明(事业单位、军队单位不需要提供);
5.报价供应商主要股东或出资人信息;
6.未被列入本公告第四条第(四)项明确的违法失信名单的承诺书;
※7.本项目特定资格材料 无 。
网上发送。报价供应商采取发送电子邮件方式提交报名材料,邮件主题: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公司名称;邮件内容:列明公司名称、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姓名及联系方式;邮件附件:需采用A4纸幅面,将报名材料加盖企业鲜章,按顺序制作成1个PDF格式文件,文件名称与主题一致,复印件扫描无效。报名材料审核通过后,采购机构联系人向供应商邮箱发送询价文件电子版;审核未通过的,采购机构联系人以邮件形式回复审核情况,供应商可在询价文件申领时间内重新提交材料。采购机构或代理机构邮箱:361878129@qq.com。
※线下发送。报价供应商携带材料赴报名现场,经审查合格后领取询价文件。
六、报价开始和截止时间及地点、方式
(一)报价开始时间:2024年3月29日8时00分。
(二)报价截止时间:2024年3月29日9时00分。
(三)报价地点:南京市栖霞区。
(四)报价方式:由报价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现场提交报价文件,不接受邮寄等其他方式。
七、询价时间、地点
(一)询价时间:2024年3月29日9时00分。
(二)询价地点:南京市栖霞区。
※八、本采购项目相关信息在《军队采购网》(www.plap.mil.cn)上发布。
九、采购机构联系方式
联 系 人:田助理
办公电话:025-80955668
移动电话:19524274542
十、监督部门联系方式
项目监督人:徐助理
办公电话:025-80955657
移动电话:173025371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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