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邯郸冀南新区智慧冷链物流园(羊副产品冷储及加工)建设项目已由邯郸冀南新区行政审批局以邯新区审备字〔2024〕33号批准,招标人为邯郸冀南新区裕丰农业科技有限公司,项目业主为邯郸冀南新区裕丰农业科技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 2.1项目概况:2.1.1建设地点:邯郸冀南新区辛庄营乡南豆公村;2.1.2计划工期:15个月;2.1.3建设内容:本项目拟用地面积17411.25平方米(约26.12亩),项目总建筑面积约21880.40平方米。主要建设冷库2座,建筑面积为11450.26m2,地上2层;加工车间7538.22m2,地上3层;电商中心及综合办公楼2767.26m2,地上4层,地下1层;污水处理站124.66m2,地上1层,地下1层。配套安装制冷机组、电梯等设备及智能冷库等系统;配建警卫室及安防、消防控制室一处,地下消防水池及泵房,道路,停车场,绿地,海绵式下沉湿地等基础及附属设施。2.1.4质量标准:达到国家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 2.2招标范围:邯郸冀南新区智慧冷链物流园(羊副产品冷储及加工)建设项目施工工程工程量清单和施工图纸范围内所含全部内容。
3、投标人(申请人)资格要求
- 3.1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 3.1.1资质要求: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独立法人资格,投标人须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同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施工的能力,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 3.1.2信誉要求: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企业或从业人员,其投标文件将不予接受:(1)根据《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2016〕285号)及相关文件要求,通过信用中国网站查询投标申请人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2)被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http://zfcxjst.hebei.gov.cn/)列为建筑市场主体严重失信黑名单单位的;(如移出请提供相关证明文件)。
- 3.1.3其他要求: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招标项目投标;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3.1.4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有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同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且未担任其他在建项目。
-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 3.3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标段中的1个标段投标
4、资格预审(招标文件)文件的获取
-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10-1800:00:00至2024-10-23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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