范镇蔬棚多维新造建设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EPC)
公开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范镇蔬棚多维新造建设项目已经相关部门批准建设,招标人为泰安市金穗农业科技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范镇蔬棚多维新造建设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EPC);
2.2项目编号:DY-GC-20250716-02;
2.3建设地点:位于岱岳区范镇倪庄村;
2.4建设内容:项目总占地面积约515亩,建设大棚总面积24.00万㎡,其中建设蒜黄棚12.67万㎡(1930个),建设15米跨日光温室11.33万㎡(70个),配套土壤改良、水肥一体化系统、制热/制冷设备安装、配电工程、围网、田间道路等附属设施工程。具体内容及要求见招标文件第五章发包人要求;
2.5计划工期:365日历天;
2.6质量标准:
设计要求的质量标准:符合国家现行设计规范要求且达到工程设计审查合格标准;采购要求的质量标准:符合国家现行有关规范要求,达到合格标准;
施工要求的质量标准:达到国家现行《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合格标准;
2.7招标范围:包含勘察、设计(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各类施工图设计及办理相关工程图纸审查合格证等),工程施工,现状处理,与工程建设有关的设备、材料等的采购,交(竣)工验收(包含竣工检测、工程竣工验收备案等),移交,保修,风险,配合手续办理,对工程项目进行质量、安全、进度、费用、合同、信息等管理和控制等全过程工程总承包(EPC);
2.8招标控制价:6417万元;
2.9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2.10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同时具有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采购及施工能力;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
3.2项目经理资格要求: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未担任任何在施建设工程项目(含预中标项目)的项目经理,并符合《注册建造师管理规定》和《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招标投标监督管理的意见》的相关规定;
施工负责人资格要求:拟派施工负责人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可以与拟派项目经理为同一人),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未担任任何在施建设工程项目(含预中标项目)的施工负责人,并符合《注册建造师管理规定》和《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招标投标监督管理的意见》的相关规定;
设计负责人资格要求:拟派设计负责人须具有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
3.3根据《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2016】285号)规定,投标人不得为失信被执行人;
3.4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中有一个或一个以上成员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的,联合体视为失信被执行人;
(2)联合体各方须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在联合体协议书中应明确联合体牵头人以及各方的权利、义务和职责分工;
(3)联合体成员各方均须为在中国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并依法取得营业执照;
(4)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本项目投标的,联合体各方不得在原联合体有效存续的情况下再单独参加或者与其他投标人另外组成联合体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5)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不同专业成员组成的联合体,其成员应当具备各自所承担工作内容的相应能力和资质条件。
4.招标文件获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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